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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易》思想与司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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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又称《易经》、《易》,已有三千余年历史,是中国古代的一部著名哲学经典、一部论变法的千古奇书。它是中华民族既古老又灿烂的文化瑰宝。《汉书•艺文志》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周易乾凿度》亦曰:“垂皇策者羲,益卦德者文,成名者孔也。” 传说上古时代通天之黄河现神兽“龙马”,背上布满神奇的图案,圣人伏羲将其临摹下来,并仰观天文,俯察地理,而作“八卦”;中古时代文王被纣囚禁于羑里,将八卦推为六十四卦,并作卦爻辞,即司马迁《史记》所载“文王拘而演《周易》”;下古时代孔子喜《易》,感叹礼崩乐坏,故撰写《易传》十篇。

      《周易》涉及天文、地理、军事、科学、农学、文学、哲学、伦理及法律等各个方面,可谓博大精深,奥妙无穷。司法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对案件予以审理及裁判的过程。两者有何关系,《周易》思想对我国司法审判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司法改革有何重要启示或借鉴,笔者谈谈看法。正如《周易》所言:“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

      司法理念——预防纠纷,实现和谐

      《周易•既济》曰:“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其意思是,君子应想到可能有祸患而加以预防,即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周易•讼》曰:“君子作事谋始。”其意思是,君子在事物发展初期就应周密谋划。《周易•乾》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云行雨施,平下公也。”其意思是,乾道千变万化,让万物各自端正本性和使命,保持融洽和谐,促进社会发展。现代司法理念正如此,国家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法制宣传,预防违法犯罪,防止矛盾纠纷,从而实现和谐。《周易•萃》曰:“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其意思是纠纷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彻底化解。《周易•坤》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这说明,注重矛盾预防极其重要。对出现的社会矛盾,应及时化解消除,防微杜渐。“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其意思是要重视教化。预防纠纷、实现和谐的司法理念在今天意义重大,尤为宝责。

      司法宗旨——服务大局,保护人民

      《周易•乾》曰:“终日乾乾,与时偕行。”其意思就是要坚持不懈,与时俱进。《周易•遁》曰:“与时行也。”其意思是要顺应时代而发展。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要始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就必须紧扣时代主题,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只有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才能真正服务大局,保护人民。《周易•讼》曰:“君子以容民畜众。”其意思是,执政者的主要职责就是保护好人民并让百姓生活得更好。这也寓意人民法院应依法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人民利益至上。

      诉讼程序——既可撤诉,也可变更

      《周易•讼》曰:“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其意思是,如打不赢这场战争,就应撤退,然而他采邑中的许多族人却未因此遭受祸害。由此而衍变成现代诉讼制度,即原告向法院起诉后,如估计难以胜诉或别的原因,就可以撤回起诉。在被告未反诉的情况下,原告不承担不利后果。《周易•讼》又讲:“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其意思是,如战争尚未取得胜利,则再次请求朝廷指令,并改变原来错误的作战方针,那么战争就会吉利并最终胜利。这也衍变成了现代诉讼制度,即原告起诉后还可变更诉讼请求及相应事实和理由,从而争取胜诉。《周易•旅》还讲:“君子以明慎用刑,亦不留狱。”其意思是,法官判处刑事诉讼案件要谨慎明察,同时不能拖延案件,不能形成积案。笔者认为,《周易》这一法律思想对当今的司法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这也就是今天强调的程序公正,即案件应当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否则“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 。

      案件审判——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周易•蒙》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其意思可理解为,应端正国家法制,客观公正地判处刑事案件。《周易•丰》曰:“君子以折狱致刑。”其意思也是,法官应客观公正判决案件。《周易•益》曰:“有孚中行。”其意思是,内心诚实,办事公正,不偏不倚。《周易•乾》曰:“刚建中正,纯粹精也。”其意思也是办事公正、原则性强。《周易•乾》曰:“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其意思是,之所以犹豫不决是因为有所疑惑,因而采取慎重态度是正确的,没有害处。这寓意,法院刑事审判应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冤假错案。《周易》的“正法”“中正”“中行”思想对法院审判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其最终目标就是公正,因此人民法院应按总书记要求,着重在案件公正审判上狠下功夫。而要实现公正行使审判权的目标,就必须确保人民法院在党领导下的相对独立,真正实现其宪法地位,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笔者认为,当前正在探索的人民法院以省为单位对人财物集中管理、实现去行政化、去地方化的司法改革思路是非常正确的,切实可靠。

      刑事政策——适当从宽,刚柔相济

      《周易•讼》曰:“其邑人三百户无眚。”其意思中就蕴含有国家应实行宽大刑事政策,免除或减轻惩处犯罪胁从者。《周易•乾》曰:“君子以赦过宥罪。”其意思是对符合条件的应赦减刑期。《周易•中孚》曰:“君子以议狱缓死。”其意思是,主张实行宽大刑事政策,从宽判处死刑犯。在提倡适当从宽的同时,《周易》也主张刚柔相济。如《周易•噬嗑》曰:“先王以明罚敕法。”其意思是国家应明确刑罚,严格执法。该卦又提出:“屦校灭趾,无咎。”其意思是应从严打击犯罪,并“猛而济之以宽”,这样就有利于社会稳定。《周易•贲》曰:“刚柔交错。”其意思就是刚柔相济。《周易》这一思想对法院刑审审判仍有重要指导意义。

      婚姻案件——婚姻自主,破裂即离

      《周易•大过》曰:“枯杨生秭,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其意思是,老夫娶少妻是可以的,没什么不好。……老妇嫁少夫也是可以的,只是声誉不好。这体现了我国西周时期的婚姻家庭思想,提倡婚姻自主,男女双方无年龄限制。《周易》这一思想在今天仍然可取。另一方面,《周易》却提倡妻子应“从一而终”,同时还主张大男子主义。如《周易•恒》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其意思是,妻子随嫁丈夫应“从一而终”。丈夫应有主见,不能事事顺从妻子,否则会有危险。以上的前两个观点是错误的,今天应予摒弃。《周易•小畜》又讲:“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这类似于现代离婚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双方应协商离婚,起诉法院的,法院依法应判决离婚。这观点在今天仍成立。

      审判艺术——注重观察,综合分析

      《周易•系辞下传》曰:“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开而当名辩物,正言断辞,则备矣。……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其意思是,要认真洞察、细致观察、阐明幽隐,从而正确辩别和判断。……帮助人们解除疑惑,以明得失。此《传》还讲:“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认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这是《周易》从心理学的角度对事物进行客观辩证的分析判断,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审判艺术。将要背叛的人其话中有愧意,内心疑虑的人其话条理不清,好人的话少,躁人的话多,说假话的人前后不一,丧失操守之人理屈辞穷。这种辩证科学的分析判断方法,对今天的司法审判仍有非常宝贵的借鉴意义。《周易•系辞上传》亦曰:“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这也寓意法官应知识渊博,细心观察,以查明案件事实。《周易•未济》曰:“君子以慎辩物居方。” 其意思是,法官应审慎辩别案情,从而居中做出公正裁判。

      审判纪律——严格遵守,常抓不懈

      《周易•未济》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其意思是,饮酒可致人头脑不清醒,因而不能节制自己。商代纣王因肉林酒池而丧其国,其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因此西周严禁官吏饮酒。法院审判纪律亦规定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因此法官们必须严格遵守。同时还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六条禁令”和“十三个有得有”。《周易》还提出了“君子以惩忿窒欲”、“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君子以俭德辟难”、“用过乎俭”、“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不恒其德,或承其羞”等观点。这寓意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周易•乾》曰:“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其意思是保持个人良好品德,每天都应坚持,也就是曾子所讲的“吾日三省吾身”。

      申诉信访——规范制度,有限而止

      《周易•讼》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其意思是,一件官司不可能永远进行下去,也就是说,诉讼案件不能无休无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不得已而为之,因此不能过于提倡。笔者由此联想到我国此前的案件申诉和涉诉信访问题,不少当事人无理申诉、无休无止的上访,给人民法院带来很大压力,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凡事有始有终,有开头就有结尾。诉讼案件也如此,在按法律程序走完后,案件就已终结。当事人就不能无休无止的申诉或上访。对此,《周易•节》作了很好的解答:“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其主要思想是,国家应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来管理规范一切社会事务,同时也约束执政者自身行为。这里主要强调一个“节”字。“节”的本意就是节制、控制、规范。孔颖达《周易正义》言:“节者”即“制止之义”。而朱熹《周易本义》讲得更为透切:“节者,有限而止也。” 可见,《周易》思想对彻底解决我国涉法涉诉信访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笔者认为,要彻底化解此难题,必须依靠法律制度,实现“有限而止”,杜绝无休无止。令人欣慰的是,党中央对此已很重视,中央政法委已明确提出“信访问题应在法制轨道内解决。” 这与《周易》思想是非常吻合的。

      法官品格——忠于职守,惩恶杨善

      《周易•大有》曰:“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周易•困》亦说:“君子以致命遂志。”这寓意“正义的化身”的法官应惩处罪恶,弘扬正气,鼓励善行,保护百姓。即使有重大生命危险,也应临危不惧、忠于职守,也应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的去实现使命。《周易•乾》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寓意法官应谨言慎行,防止邪念,保持诚心,谦虚谨慎,感化他人。“君子进德修业,忠信。”其意思也是忠于职守,保持诚信。“是故居上俭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 这寓意法官应不亢不卑,淡泊名利。“贞固足以干事”,“不易乎世,不成乎名”,这寓意法官应坚持原则,守住底线,不因各种干扰而随便改变自己的正确观点和思想,不贪图名利,而甘为清贫。《周易》还提倡“君子以非礼弗履”,“君子以反身修德”,“君子以恐惧修身”,“以畜其德”等,这此均寓意法官应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品德修养。

    来源:周易协会(www.zgzyxh.com)   时间:2014年02月26日